一、活動主旨:為感謝師長們辛苦地付出、教育下一代,培養學生尊師重道之精神, 拉近師生關係,並豐富校園生活,特辦理此活動。
二、主辦單位:彰化縣私立精誠高級中學學務處。
三、承辦單位:彰化縣私立精誠高級中學訓育組。
四、參加對象:本校全體學生,採自由參加。
五、注意事項:
(一)作品規格:10.5cm*14.8cm,彩色明信片。正面為參賽者設計之圖樣,背面 則為收件者資訊、文字等。
(二)每件作品限一人設計,每人限繳交一件作品。
(三)每件參賽作品均需詳實填寫報名表,並簽署參賽同意書;未符合比賽辦法 者,將予以取消參賽資格。
(四)參賽作品無論得獎與否,一律不予退件,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。
(五)作品一律繪製於比賽專用紙上,以不超過方框為限。專用紙可自行影印, 亦至學務處領取或於學校網頁下載。
(六)設計圖需著上顏色,並以至多200 字說明其設計理念。
(七)內容及寓意需符合主題,不得有醜化師長之含義或影射;違者將以本校學生 獎懲實施要點嚴懲。
六、截稿日期:114 年9 月19 日(五)中午前將作品繳交至學務處
七、評分標準:
(一)參賽者請以圖片為主、文字敘述為輔進行教師節明信片設計
(二)評分比重:主題契合度30%、創意30%、構圖美感20%、文字說明15%、 作品設計理念說明5%。
(三)擬聘請本校美術老師進行作品評選。
八、獎勵方式:
(一)不分國、高中部,取特優一名、優等及佳作數名。
(二)依本校學生獎懲實施要點,特優敘獎小功一次、優等嘉獎兩次、佳作嘉獎 一次,並頒發獎狀一紙。
(三)特優之作品擬製成教師節明信片,用於115 學年度教師節活動中。 並發5 張明信片成品予該名創作者。